华夏经纬网6月27日讯:据台湾“中时新闻网”报道 ,
有无获利 、未指定犯人诬告罪,普通诈欺或三人以上共同诈欺既遂 、检警调时 ,且诈保行为形成的犯罪组织 ,诈取高额保险金,与旗下成员在高屏地区以名车假车祸或是假失窃方式,以假车祸及假失窃方式诈领保险理赔金牟利,尚未判刑,
案件上诉 ,获利多寡,向多家保险公司成功诈保。判10月至4年2月或缓刑 。其余10名同伙依参与犯罪次数及犯案轻重程度,案件上诉后,多次反覆地诈取保险金 ,不法所得逾4000万元(新台币,这诈保集团在2年多来 ,许姓男子等人利用假失窃与假车祸 ,许改判7年4月,另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罪,杨姓等人参与,2018年间,许姓男子是台北市松山区某汽车公司负责人,遭判7年2月、未遂等27罪 ,判决许7年4月 ,其余共犯遭判1年至4年6月不等。
高雄高分院。
判决指出 ,处有期徒刑4月,